優良氣象從業人員獎勵表揚辦法  ( 98 年 07 月 29 日)
第4條
為利優良氣象從業人員之評審工作,中央氣象局得設置評審小組,邀請學 者、專家共同參與。評審小組中學者、專家不得少於審查小組總人數二分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