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警報特報及報告 ( 101 年 07 月 06 日)
第12條
各級政府、機關,因防災需要颱風警報資料時,應向中央氣象局或其所屬 氣象測報機構登記。警報資料供應方式,由雙方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