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 105 年 09 月 20 日)
第7條
興建規劃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規劃目的及規劃目標年。

二、航空運量分析及預測。

三、場站規劃。

四、飛航服務規劃。

五、禁限建範圍規劃。

六、周邊障礙物之影響分析及排除計畫。

七、周邊土地現況及未來發展計畫。

八、土地取得方式。

九、聯外道路規劃。

十、財務計畫。

十一、經濟效益評估。

十二、依法令規定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者,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法主管機 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其核定函影 本。

十三、其他與興建規劃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