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 105 年 08 月 02 日)
第10條
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飛航兩岸包機者,其申請程序及申請費,準 用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

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飛航兩岸空運相關協議明定以定期班機管理 之包機者,依前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