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 106 年 08 月 21 日)
第13條
廣播或通訊塔、骨架式高架遊樂設施及架空纜線之支撐塔架等骨架結構物 ,其所有桁架表面,應依附件一規定予以標示。

非屬塔狀或柱狀之高架遊樂設施,應以鮮明顏色標示,不限制其圖案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