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  ( 103 年 11 月 24 日)
第9條
經營國內定期航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為促銷得訂定優惠方式,其票價不得 逾越交通部核准之上下限範圍。

民用航空運輸業為促銷訂定優惠方式,應將其票價及使用限制報請民航局 備查,並自報請備查日之次日起生效;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