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 106 年 07 月 31 日)
第15條
航空器簽派員檢定考試官之資格條件如下:

一、曾任航空器簽派員年資三年以上,最近二年以上擔任實際簽派工作。

二、國內外大專畢業曾受飛航簽派專業訓練。

三、持有航空器簽派員檢定證。

四、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