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性能及其操作限制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94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依障礙資料訂定相關程序,以符合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 條及第九十條規定。

航空器使用人應將障礙圖之準確度於訂定符合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及 第九十條規定之相關程序時列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