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性能及其操作限制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85條
三級性能直昇機為確保動力機件失效時能安全執行迫降,僅得於航路及轉 降航路上之天氣或照明條件許可下飛航。

前項於二級性能直昇機在起飛臨界點前及降落臨界點後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