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飛航作業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25條
飛航組員於飛航作業及緊急情況時,應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所訂之各項操 作程序檢查表操作,以確保符合操作手冊、飛航手冊及其他與適航有關文 件之規定;操作手冊、程序、檢查表之設計及使用應遵守人為因素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