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簽派員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178條
簽派員於緊急情況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航務相關手冊規定之程序採取措施,此措施不得與飛航管制程序衝 突。

二、提供機長安全飛航所需之資料,包括飛航中任何改變飛航計畫之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