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辦法  ( 103 年 01 月 06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民用航空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五條第六項及離島建設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