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 106 年 06 月 23 日)
第5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僱用所需之裝卸搬運工人,所 需之作業機具得自行購置或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