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 89 年 09 月 15 日)
第6條
本辦法核准之船舶,由船長指揮進出本港或移泊,但船長仍可視情況僱用 引水人,引水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