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 99 年 03 月 17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中華民國船舶。

二、港區工程用船舶:指無拖帶他船(物)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