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油料供應 ( 71 年 12 月 06 日)
第2條
軍用船舶所需各種油料,由國防部就軍事需要核定數量交由中國石油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油公司) 代為保管,戰時由各軍事單位循補給系統 逕向中油公司儲油單位提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