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船管理規則  航行 ( 105 年 01 月 18 日)
第39條
載客之高速船所有人或營運人應於開航前提供船長下列資料,並備置於船 公司:

一、乘客名冊。

二、緊急情況時需要特別照料或協助者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