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 105 年 10 月 17 日)
第9條
專業機構檢送養成訓練、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補強訓練等相關結 訓文件,報請航政機關備查時,應向航政機關繳交每班(或每梯次)審查 費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