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入出境關務檢疫安全檢查程序辦法  ( 100 年 10 月 06 日)
第5條
遊艇完成入境之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手續後,繼續航行靠 泊我國其他經許可之港灣口岸者,除涉及出境者外,得不再辦理關務、入 出境及檢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