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08 月 04 日)
第4條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與其他各 項國際公約,指經國際海事組織公布生效之一九七八年航海人員訓練、發 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一九七四年海上人命 安全國際公約、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及其相關附則、附錄、修正案、決 議案、議定書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