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 104 年 08 月 11 日)
第47條
船舶主機分柴油機、蒸汽推進機組、燃氣渦輪機三種,其已領有考試院輪 機員考試及格證書、或航政機關發給之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文件,註明 諳習機器僅為一種或二種者,得報名加註同級他種機器之測驗。

報名加註船舶主機科目測驗者,以各科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