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 104 年 08 月 11 日)
第37條
船員參加各職級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於報到參訓後因自身事由, 未能於規定期間完成當梯次訓練及評估者,其後再參加同職級之岸上晉升 訓練及適任性評估之費用,由該參訓人員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