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 104 年 08 月 11 日)
第27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二等輪機長岸上晉升訓練:

一、領有一等大管輪適任證書或執業證書,曾任一等大管輪一年以上或二 等大管輪二年以上者。

二、領有二等大管輪適任證書或執業證書,曾任二等大管輪二年以上者。

三、領有乙種大管輪或甲種二管輪考試及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曾任乙種大 管輪二年以上,或曾任乙種大管輪及甲種二管輪合計二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