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 93 年 12 月 15 日)
第12條
未依本辦法規定而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之船舶,除 由當地航政機關廢止其許可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 十條及第八十五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