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法  勞動條件與福利 ( 103 年 12 月 24 日)
第54條
依本法給與之資遣費、加班費、殘廢補償、死亡補償、傷病治療期間支給 之薪津、喪葬費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資遣費、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職業 災害補償之給付金額時,依勞動基準法所定標準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