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貨物圍護系統 ( 102 年 08 月 30 日)
第35條
貨艙櫃如係準備用以載運溫度低於攝氏零下五十五度之貨物,則其冷卻期 間之熱負載應予考慮。如設計之支撐裝置與操作溫度可能引起重大之熱應 力,則該艙櫃之固定熱負載應予考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