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船舶佈置 ( 104 年 06 月 18 日)
第25條
貨泵室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其佈置應確能隨時由任何梯台得與立平台進出無阻;並能由穿著規定 個人保護設備之人員,不受限制到達所有需要操作貨物之閥。

二、應設有利用救生索吊起受傷人員永久裝置,並應避免有任何突出之障 礙物。

三、通常出入之梯不得垂直裝設,並應與適當間隔之平台結合。所有之梯 道與台應裝設扶手欄桿。

四、應具有處理貨泵室內貨泵及閥任何排洩或可能洩漏之設施。

五、貨泵室之 水系統應由該室外操作之。為儲置經污染之 水或洗艙水 ,應備有足夠之污液艙櫃,並應備有附有標準管接頭之岸上接頭或其 他設施,以將污液輸至陸上之污液收受設施。

六、泵排出端之壓力計,應裝設於貨泵室外。

七、如機器係經由艙壁或甲板外之軸傳動者,該艙壁或甲板應裝有效潤滑 之氣密封墊或其他確保永久氣封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