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管理規則  引水人執業之監督 ( 93 年 12 月 02 日)
第36條
引水人領航船舶出入港口,應遵照港埠管理機關規定之碼頭或錨位停泊, 如遇特殊情形,應於船舶進入港口時,請求港埠管理機關指定處所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