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  輪機部門 ( 106 年 11 月 24 日)
第42條
輪機部門主管事項如下:

一、主機、輔機、鍋爐、電機等之操作、運轉、維護及修理事項。

二、艙面機械之維護及修理等相關事項。

三、輪機日誌、輪機摘要日誌、機器史略、設備目錄、屬具目錄及車鐘簿 等記錄、保管事項。

四、滅火、防爆、防毒等設備之管理及檢修事項。

五、油料、物料、備料及工具之申請、驗收與保管事項。

六、船體內側屬輪機部門之保養、維護事項。

七、輪機部門人員管理、考核及訓練事項。

八、船上安全及保全事項。

九、其他有關輪機部門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