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登記程序 ( 105 年 09 月 20 日)
第28條
建造中船舶為抵押權登記時,應記載於特別登記簿。

前項抵押權,設定登記,如不在船籍港辦理時,則辦理此項登記之建造地 航政機關,應於辦理後將特別登記簿謄本抄送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