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船舶垃圾溶化粉碎器 ( 104 年 10 月 05 日)
第224條
船舶裝置符合第二章第六節規定之垃圾溶化粉碎器者,得依海水污染管理 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將食物廢料排洩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