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貨物裝載規則  其他假定 ( 101 年 01 月 11 日)
第30條
裝載散裝穀類之船舶,經簽發許可文件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同意其裝載 準備或結構佈置及確認其穩度之資料已符合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者, 得准免適用本規則所作之假定,依此所為之同意者,應於許可文件或穀類 裝載資料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