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貨物裝載規則  貨物的裝卸與計畫 ( 101 年 01 月 11 日)
第41條
船長應監督貨物裝卸作業,並於裝卸期間定期查核吃水以確認貨物之噸數 。每次量得之吃水和噸數應記入貨物日誌。

貨物裝卸作業與計畫有顯著偏差時,應立即調整裝卸或壓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