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貨物裝載規則  貨物的裝卸與計畫 ( 101 年 01 月 11 日)
第39條
船舶應具備裝載手冊,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船舶穩度資料。

二、壓載及排出壓載水之速率和能力。

三、內底板上單位表面積之最大容許負載。

四、每艙之最大容許負載。

五、與船體結構強度有關之一般裝卸事項,包括在裝卸貨物、壓載作業及 航行期間的最惡劣作業狀態下之限制。

六、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加註之作業限制。

七、在裝卸貨及航行期間船體之容許應力和力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