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貨物裝載規則  穀類裝載基本條件 ( 101 年 01 月 11 日)
第17條
已平艙與未平艙之滿載艙間,及部分裝載艙間內均得裝設縱向隔板,以減 少穀類移動所產生之不利傾側效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裝置應為穀密。

二、構造應符合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

三、中甲板艙間內,隔板應自一甲板延伸至另一甲板。於其他貨艙間內側 隔板應依照附件三說明(二)、附件四說明(三)或第二十九條規定 自甲板或艙蓋下緣向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