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 100 年 06 月 17 日)
第5條
貨船之乘客房艙、救生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其貨物有爆炸性、自燃性、有 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有危及乘客安全之虞或為乘客安全之其他理由 者,航政機關得禁止搭載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