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穩度 ( 106 年 01 月 09 日)
第43條
客船之基本穩度資料,自另一同型船之傾側試驗結果獲得者,航政機關或 驗船機構於確認由此項資料能獲致該船之可靠穩度資料時,得據客船所有 人之申請免依第四十條規定施行傾側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