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客船檢查及航前查驗 ( 106 年 01 月 09 日)
第32條
前條規定之設施有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應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檢查 ,經檢查後有變更乘客定額或變更客船安全證書所載事項,應換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