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勘劃 ( 104 年 07 月 02 日)
第71條
因情況特殊,航行內水船舶需從事一次沿海或外海航程,或航行沿海船舶 需從事一次外海航程者,船舶所有人應向航政機關申請,經認為該船從事 該項航程安全無礙者,得由航政機關准予航行一航次,並於載重線證書上 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