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勘劃 ( 104 年 07 月 02 日)
第39條
船舶載重線之勘劃,依左列情況定之:            一、船舶貨載及壓載等之情況應使該船具有足夠之穩度,並應避免該船結 構產生超額之應力。               二、船舶穩度或艙區劃分之要求應能符合有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