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航行國際間裝載木材甲板貨物船舶之載重 ( 104 年 07 月 02 日)
第155條
操舵裝置應作有效之保護,以防為甲板貨物所損傷,並應在實際許可情形 下,人員應易於接近,當主操舵系統損壞時,仍應具備有效之設施,以供 操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