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 105 年 09 月 02 日)
第5條
事業機構及其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關係企業,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輔 導時,主管機關得予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