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  ( 105 年 07 月 28 日)
第13條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頻道屬性為購物頻道,其營運計畫執 行情形有下列之一者,其評鑑為不合格,並令其限期改正:

一、有委託他人經營或將執照出租、出借、轉讓或設定擔保予他人之情形 。

二、有重大營運不當,致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之頻道屬性為購物頻道,其營運計畫執 行情形經評鑑為不合格,且其不合格事由屬無法改正者,應廢止其許可並 註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