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 102 年 07 月 19 日)
第2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主任委員、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之 交代,或機關分立裁併辦理交代時,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