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技術監理 ( 106 年 07 月 11 日)
第61條
經營者應遴用符合規定資格之高級電信工程人員,負責及監督電信設備之 施工、維護及運用,並於施工日誌及維運日誌認可簽署。

前項施工及維運日誌至少保存一年,主管機關派員查核時,經營者應提供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