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費收費標準  ( 98 年 04 月 28 日)
第3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項目,須另取得第二類 電信事業許可執照(以下簡稱許可執照)者,其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許可費 依前條所定該營業項目之收費基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