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申請及審核
( 106 年 06 月 13 日)
第17條
申請設置使用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並有申請使用無線電頻率者,用戶人數最 多以一百人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