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申請及審核 ( 106 年 06 月 13 日)
第14條
申請設置學術、教育電信網路並於核定之建設時程建設完成者,應檢具網 路安全自評測試報告(格式如附件四),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發給設置 使用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