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競價
( 106 年 05 月 22 日)
第2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報價:
一、非暫時得標者未於規定之每一回合時間內為報價。
二、競價者之報價不符前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