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 102 年 02 月 07 日)
第15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實施組合式費率、套裝費率或數量折扣費率者 ,其組成之資費含主要資費者,應依第七條至第十三條有關規定辦理。

前項所稱組合式費率,係指第一類電信事業對於同一電信業務不同資費項 目之組合,設定可讓用戶選擇不同費率選單;所稱套裝費率,係指第一類 電信事業對於不同電信業務資費之組合,設定可讓用戶選擇不同費率選單 ;所稱數量折扣費率,係指第一類電信事業對於同一電信業務資費,按用 戶使用訊務量之不同數量等級給予不同之折扣費率。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依第九條、第十四條及本條規定報請核定資費 時,其電信服務亦屬第十一條第三項之項目時,應同時提報對應之批發價 格,並檢具相關之成本分析資料。